噴漆事故預測采用預先危險分析法
采用預先危險分析法,對噴漆設備涉及的主要危險、有害因素可能引發的事故的途徑、類型、危害后果等進行分析,首先定義危險等級III 為嚴重、II 為一般、I 為輕微。
噴漆作業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、有害因素可能導致的傷害事故中,以火災、爆炸事故、機械傷害、觸電傷害事故的危害后果最為嚴重,其危險等級為 II~III 級,一旦發生事故,會造成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死亡、重傷的嚴重后果。
高溫灼燙事故和塵毒、噪聲等職業性危害事故的危害后果輕微(勞動防護用具正確使用的情況下),危險等級為 I 級,一旦發生事故,可對作業人員造成輕微的傷害或健康危害,但造成職業病的可能性較小。
根據對噴漆設備及危險有害因素預先危險性分析的結果,本文采用事故樹法對危害后果最嚴重、發生幾率較高的火災事故進行分析。
事故樹建立
以噴漆作業火災事故為頂上事件作為事故樹
事故樹圖各事件的含義:
頂上事件 T:噴漆作業火災事故
中間事件 M1:易燃物料泄露
中間事件 M2:存在點火源
條件事件 X1:點火能量超過易燃物最小點火能量
基本事件 X2:漆料泄露
基本事件 X3:柴油泄露
基本事件 X4:電氣著火
基本事件 X5:違章動火
事故樹定性分析
求最小割集
根據事故樹的函數模式:
T=M1·M2·X1
= X1(X2+X3)·(X4+X5)
=X1X2X4+X1X2X5+X1X3X4+X1X3X5
得出四組最小割集,即:
P1={ X1X2X4}
P2={ X1X2X5}
P3={ X1X3X4}
P4={ X1X3X5}
結果分析,事故樹最小割集為四組,說明事故發生的途徑有四條,而每組均有條件事件 X1,因此,控制條件事件 X1“點火能量達到易燃物的最小點火能量”不發生,是避免頂上事件 T“噴漆作業火災事故”發生的關鍵。
事件 X2X4、X2X5、X3X4、X3X5 分別出現在最小割集當中, 說明控制基本事件 X2、X3、X4、X5 不發生,就可以切斷頂上事件 T 發生的所有途徑。因此,嚴格控制易燃物物料的泄露和點火源的存在,可避免頂上事件 T 的發生,必須要采取安全對策措施。
根據同類事故的教訓和事件經驗:
(1)噴漆作業場所必須配置火災報警裝置和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,并制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。 一旦發生火災,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,力爭盡快控制火勢,避免條件事件X1 的發生。
(2)噴漆作業時,調漆所用的漆料(油漆、稀釋劑)桶,應明確規定用量, 并存放在專門的調漆間, 防止噴漆作業時漆料的泄露。
(3)噴漆作業場所的電器設備、照明、開關應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防爆型電器產品;噴漆設備及其附屬裝置、柴油油箱、輸油管道、輔助工具和工作人員服裝均應采取相應的防靜電和防機械撞擊措施,防止電氣火花和機械火花的產生。
(4)加強噴漆作業場所的現場管理和制定噴漆作業安全操作規程,嚴禁作業現場出現物料擺放混亂、違章動火現象,排除各種可能引發火災事故的隱患。